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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出175号文,称P2P可转型网络小贷

本文作者:余菲 2019-01-21 19:37
导语:此次转型指引在某种程度上是对P2P信息中介定位的松动。

雷锋网AI金融评论了解到,能否转型网络小贷一直是悬在不少P2P平台心中的一个疑问,如今这一疑问或许已有了答案。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简称:《175号文》)。该文件特别提到,应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事实上,这是自2017年底整改以来,监管第一次明确指出P2P的转型方向,要么转型成为持牌的网络小贷公司,定位信用中介;要么做提供技术和流量的助贷或导流平台。

据了解,此前对于P2P转型网络小贷业内一直讨论不断,一些地方监管也对网络小贷采取监管收紧政策,不少业内人士也认为“P2P网贷平台转型网络小贷”之路或已被堵。究其原因在于P2P网贷平台与网络小贷平台存在不小的差异。

雷锋网AI金融评论了解到,P2P网贷和网络小贷最大的区别在于资金来源和放贷杠杆率。具体来讲:

  • 在资金来源方面,网络小贷主要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贷款业务,不吸储。从各地出台关于网络小贷的政策来看,其资金来源主要有:自有资金、捐赠资金、银行融资、ABS融资、向主要股东定向借款等。而P2P网贷平台是直接对接社会公众资金。

  • 在放贷杠杆率方面,网络小贷牌照都是2倍杠杆起步,随着业务发展,可以慢慢申请提高杠杆率,以此来限制其发展规模与速度。而P2P网贷平台的放贷规模没有杠杆率要求。

此外,由于网络小贷是信用中介,而此前监管对P2P平台的定位是信息中介,定位不同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此前P2P平台转型网络小贷的波折不断。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转型指引在某种程度上是对P2P信息中介定位的松动,也是官方第一次为P2P网贷平台转型打开信用中介的口子。

雷锋网AI金融了解到,据公开数据不完全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3月,全国已经有82家网络小贷公司,而截至2018年8月19日,网络小贷牌照共有300张,其中完成工商注册者279张,金融办批复和过了公示期的共21张。

不难看出,网络小贷已经成为继P2P之后,又一热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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