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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琼瑶于正案”:霍炬诉“差评”抄袭案正式开庭

本文作者:何愛文 2016-05-25 13:10
导语:5月23日14点30分,国内IT届知名作者霍炬诉微信公众号“差评”一案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这也是国内自媒体首个关于“高级抄袭”公开庭审的案子。由于霍

“新版琼瑶于正案”:霍炬诉“差评”抄袭案正式开庭

5月23日14点30分,国内IT届知名作者霍炬诉微信公众号“差评”一案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这也是国内自媒体首个关于“高级抄袭”公开庭审的案子。由于霍炬本人尚在国外,此次案件由专业维权机构快版权代理诉讼。

庭审期间,双方律师就“原告霍炬是否为作者霍炬”以及“‘差评’是否抄袭霍炬文章”两个关键点展开激烈辩论。

霍炬代理律师严飞提出,霍炬在去年9月29日于公众号“歪理邪说”撰写了《Telegr二传奇:俄罗斯富豪、黑客高手、极权和阴谋》被公众号“差评”于同年10月5日抄袭发布,题目为《把扎克伯格秒成渣的社交网络真巨头,就是这么帅!》。同时霍炬方要求“差评”删除侵权作品,公开道歉,赔偿1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差评”代理律师提出反对意见:

第一,两篇文章均讲述关于Pavel Durov的事迹,但是侧重点、表达方式不同。霍炬文侧重的是软件程序的分析,“差评”文侧重的是人物介绍。而被告“差评”在创作这篇文章之前甚至没有接触过霍炬文。

第二,“差评”在创作文章时参考了国内外关于Pavel Durov大量的相关信息,是基于这些信息独立创作的作品,与原告的文章并无来源关系。同时“差评”文在一些事件上的表述、内容以及图片更加丰富。

第三,关于Pavel Durov这个人的大量信息在原告霍炬创作之前就存在于网络上,而原告的文章也是基于这些信息,并非是原告对Pavel Durov的采访所得。被告文章内容与这些文章内容相似,不能判定为侵权。

基于以上三点,被告律师认为“差评”文并未抄袭原告霍炬的文章。

原告代理律师严飞则分别出示原文的公证书以及微信公众号后台带有个人信息的截图,认为本文作者霍炬与原告霍炬为同一人是没有争议的。同时针对被告律师辩称未抄袭予以反驳:

一、被告方提供的证据存疑。

1.被告方提供的证据网址多为国外网站,属于域外证据,域外证据应通过国内相应的程序公证,而被告方提供的材料中并没有此类公证。

2.被告“差评”提供的参考材料中与“差评”文只有很少的部分内容相似,而原告的内容相似度更高。因此被告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差评”文没有抄袭霍炬文。

3.被告方提供的第2、3、4号参考资料并未出现在公证的证据中,如“差评”开始便参考了这些资料,是不会在公证的时候遗漏如此重要的证据。因此,原告有理由怀疑第2、3、4号材料是被告在被原告起诉后才临时补充的。

二、文章内容一致。

两篇文章经过比对,全文发现共计19处相似点。例如:

霍炬文中提到“Nikolai设计的协议MTProto极其优秀,兼具数学和工程之美,它的加密基础非常完善……Telegram的特色就是快,它的快体现在各方面,不仅仅是协议本身精简造成的传输速度快,Telegram在各平台上的实现几乎都是从最底层的简单API实现,几乎不使用常见的库,而是自己实现所有界面控件。”

而“差评”文中存在高度类似的表述“Telegram的slogan就是比其他所有的IM应用都要快,一方面他的代码兼具数学和工程之美,由于精简高效所所以传输速度快。其次,Telegram几乎不使用库,在各平台上都是通过最底层的简单API实现。

其中,“最底层的简单API实现”与“兼具数学和工程之美”两句为霍炬臆造、独创的短句,创作时为防止被抄袭独立“臆造”的带有语病的两个短句。通过谷歌以及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这两个短句只有两个结果,一个为“差评”文,一个为霍炬文。因此完全能够认为,“差评”不仅参考、借鉴了霍炬文,而且在部分语句上甚至有直接抄袭的行为。

三、行文架构完全一致。

霍炬文首先介绍了主人公Pavel Durov参与项目的介绍,然后讲述Pavel Durov在俄罗斯、美国的一些经历,最后在文末提到了Pavel Durov一些趣闻。全文依次采用了倒叙,正叙,插叙等手法。而“差评”文无论是内容、结构、叙述手法上与原告文完全一致,这显然与“差评”提到的创作之前完全没有看过霍炬文不符。

四、素材选择一致。

霍炬文只选取了主人公部分经历,并且打算续写第二篇文章讲述Pavel Durov的其余传奇故事。令人惊讶的是,霍炬文中提到的事件“差评”文中同样也出现了,霍炬文中未提及的案例“差评”文中同样没有提及。文章结构、选材是作者独特的思想表现,个人的独特性更是不会出现完全一样的叙述逻辑。

综合以上观点,严律师指出,“差评”涉嫌侵犯了原作者改编权、复制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本次案件公开审理,由于双方都具有一定的名气与影响力,现场也吸引了许多关注者与媒体记者到场。经过讨论之后,法官认为原告霍炬与作者霍炬为同一人没有异议。而鉴于案件的新颖程度与复杂程度,“差评”是否涉嫌抄袭霍炬原创文章需要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via 简书喵雷格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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