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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米来说,明天将是奠定海外发展基调的日子

本文作者:金楠 2015-02-04 23:20
导语:去年12月5日,爱立信在印度起诉小米侵权;12月17日,小米手机在印度短暂解禁,将被允许在1月8号举行另一场听证会之前销售配置高通处理器型号的手机。而明天,就是小米和爱立信重新对簿公堂的日子。究竟结局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对小米来说,明天将是奠定海外发展基调的日子

好日子总是过很快,明天,小米和爱立信又要在印度对簿公堂了。去年12月5日,爱立信在印度起诉小米侵权;12月8日,德里高院判决小米侵犯爱立信8项标准必要专利,并下发售前禁令,小米手机在印度遭遇禁售;12月17日,小米手机在印度短暂解禁,将被允许在1月8号举行另一场听证会之前销售配置高通处理器型号的手机。

而针对这一次,爱立信似乎早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而这场纷争在终于要落下阶段性句点的同时,也意味着小米在海外,包括国产手机出海的过程,都将因此而受到改变。

官司将有哪些结果?

基本上可以判定,和解是唯一结局。对于小米来说,它不可能放弃印度市场,因为这里是小米海外表现最好的市场,并且印度市场和若干年前的中国市场有着极大的相似性,而且小米的安排部署也早已经箭在弦上,前两天其还在印度发布了小米手机4和MIUI 6。

而对于爱立信来说,把小米打出印度也不是最终目的,因为专利业务是爱立信当前最赚钱的业务,其2013年净赚的122亿瑞典克朗中,专利授权费总收入就占了106亿瑞典克朗,而且爱立信自己已经不做手机了,因此和小米也不存在竞争关系。此外,印度市场具有极高的增长潜力,对于爱立信来说也是块增加专利营收的宝地,因此,爱立信最希望的是把小米拉上谈判桌,并尽快解决专利授权的问题,而非是彻底禁售。

那么在和解的前提下,二者又将以何种方式解决纷争呢?

最为可能的是谈判之后小米缴纳专利费,从而获得专利授权,继续在印度市场上销售。不过这是一种笨方法,说它笨是因为不仅小米要付出巨额的资金代价(参考三星之前被迫以6.5亿美元巨款解决了与爱立信的专利纷争),还在于作为小米的海外首次专利起诉,此举还将为日后自己,乃至国产手机厂商在海外发展奠定一个基调。因此必须要充分考虑到爱立信可能以印度市场为蓝本,将针对小米的专利战扩张到其它东南亚市场中去的可能,因为同一项专利在不同国家采用的文件和代表的权利都是一样的。

其次,还要考虑到其它专利巨头几乎必然会效仿爱立信,争先恐后地控告小米乃至其它国产厂商于公堂之上,试图大捞一笔专利费。特别危险的是一些既坐拥专利,同时又是手机厂商的行业巨头们,包括三星、华为、黑莓等,它们手握的SEP类专利(这同时也是爱立信起诉小米侵权的专利内容,所谓SEP类专利,是指标准关键专利,最典型的就是通讯协议专利),是任何厂商都无法回避的,而他们所发起的专利战,往往就不是单纯的授权费多少之争了。

还有一点可能,是二者达成专利互授权,但我们知道,小米的专利积累是非常匮乏的,这也是新生公司普遍的问题,而且小米的专利大部分集中在手机专利,与通信专利无缘,跟爱立信相比也根本不是一个量级,因此最终和解为专利互授权基本是无望的。

事关什么?专利、地方保护,还是道德?

作为通讯巨头,爱立信早年在研发标准时曾投入了大量资源,进而积累了很多专利资本,所以现在爱立信收取一定的专利费用,是毫无争议的。

而由于SEP专利的垄断特性,因此行业也特别建立了一项名为“Frand”的原则,所谓“Frand”,是指公平、合理、非歧视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拥有SEP专利的厂商,不可以不授权给其它厂商,但是可以讨论授权费用,这样既能保护专利持有者,鼓励专利研发,也能防止专利被滥用。因此,如果真如爱立信所说,是自己发出谈判邀请,而小米置之不理的话,那么起诉也同样无可厚非。

但在此间,我们还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此次印度法院判决处理的速度非常之快,几乎媲美发达国家的法律效率,但实际上,印度和中国内地一样,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也非常薄弱,因此这里面不难想象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

另一方面,针对小米遭遇专利战的问题,国内网友,以及一些友商粉丝都是当成一副灭顶之灾的心态在看,但实际上,这正是国内知识产权发展不够完善,导致民众认知局限的一种表现,因为在国外,专利战是非常普遍的,光苹果三星这两大巨头每年就要应对上百起专利纷争,更别说HTC、诺基亚、谷歌、微软、IBM、甲骨文彼此之间都曾没完没了的打过官司,原因无它,一是专利持有方有利可图(专利费用或市场地位),而专利授权方希望能够省钱(之前有一篇带有科普性质的文章《一部智能手机要支付多少专利费 超过零部件成本》其中也并不全是危言耸听),最终只有走上法律的道路。

这也就是说,专利战本身就是个博弈的过程,是个商战手段,它有一定的公理区分,例如上文提到“Frand”原则等,但是在更多程度上,它的中间界限是很难界定的,当年苹果告三星,胜了,三星在美国被禁售,后来三星把苹果告赢了,本该被实施的禁令却被奥巴马直接否决了,而这一点,三星和韩国人民也无处说理去。

而且,专利授权费用会直接影响到手机的零售价格,这一点具体到小米上看,就是性价比的优势可能会就此消失,但是我们作为消费者,愿意认同并承担这部分溢价吗?很显然是不会的,那么,我们又怎么能一边要求低价,一边又站在道德角度上抨击小米这样的新兴企业呢?

还有更多的可能吗?

按照雷军“朋友多多”的理论,不排除小米会努力与爱立信达成合作的可能,毕竟爱立信能够挑中小米打枪,不仅仅因为其是出头鸟,还因为拿它下手能够让利益和影响最大化,因此小米对爱立信来说是有一定价值的,这个价值不仅限于专利方面,而可能涉及到全行业。

在此之前,迅雷、优酷等企业都曾起诉过小米,但最后结局呢?小米反而成为了两者最铁杆的合作伙伴之一。而参照小米对于印度市场的决心,说不定最后真的能和爱立信达成圆满结局。

总结

在此之前,有不少网友提出小米应当参照华为和IDC之间的专利战,当年华为向国家发改委提起反垄断调查,最终华为胜出,10多亿美元的专利费免除,此战也被看做是国内企业具备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商业利益能力的体现。不过,华为和IDC的案例,能够让小米用来参照的方面并不多,相比较胜负之分,更值得小米认识到的,其实是我们长期缺席通讯国际标准的制定,导致后来我们就必须要花钱才能买到相应的成果这个教训。总结起来就是,反垄断没有尽头,但真正的底气还是在于我们自身是否有足够强硬的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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