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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山东省自2019年起至2023年,组织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及示范推广工作。
去年12月,山东省公布了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名单。青岛市等5个设区市,济南市章丘区等11个县(市、区)作为2019年创建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今年4月,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一批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青岛、淄博等5市及11个区县首批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建设任务书,山东智慧城市试点正式启动。
日前,山东公布了最新的智慧城市规划,计划在2025年,成功打造3个以上五星级标杆城市,各市级及以上城市普遍达到四星级以上,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普遍达到三星级以上。
从山东省最新发布的《山东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来看,山东省要将全域内的所有县级以上行政区,都要建成三星级以上城市。
并将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顶层设计来看,山东省成立了省大数据局,会同山东全域16个地级市政府统筹推进“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建设,构建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和综合指挥平台,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汇聚共享开放,实现各级、各部门智慧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
市级负责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平台上移,应用下沉”原则,县级基于市级“城市大脑”开发部署特色智慧应用,确有需要的可结合实际建设“城市大脑”并与市级联通。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建设智慧城市的根本,因此,对于新型基础设施建,山东省政府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划。
推进5G网络部署: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覆盖;
推进数据中心建设:2022年年底前,打造30个以上的绿色数据中心。优化边缘计算节点布局,建设边缘计算节点资源池;
推进智慧市政设施建设:鼓励建设智慧杆柱。推动综合管廊智能化建设,推广智能井盖应用。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智能充电服务平台,2022年年底前,全省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构建城市数字底座:统筹利用城市感知识别、网络传输、计算存储设施,多维度收集城市数据,推动城市资源数字化,加快创建数字孪生城市模型,全面支撑城市智慧化应用。
在此基础上,推动全域内县级以上行政区的精细化管理,围绕出行、教育、医疗、文体等场景构建智能应用,同时也鼓励各个县市区围绕当地特色,探索构建特色应用,从而建成“千城千面”、节约务实、群众认可的新型智慧城市。
雷锋网了解到,目前山东省辖16个地级市,共58个市辖区、26个县级市、52个县,合计136个县级及以上行政区。此次山东省将智慧城市建设,扩大到全省范围,其图谋的到底是什么?
从山东省此前下发的一系列文件可见,山东省在科技领域,下足了本钱。此前,开展了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经开展了277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523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同时,山东为创业者提供了相对应的税收政策,以个独企业来说,今年更是提供了个税2.1%,增值税1%的政策。
在各种有利政策刺激下,山东科技企业规模在不断攀升,已经吸引了高新技术企业11466家入驻,居全国第6位;全省登记7617项技术合同,成交额343.72亿元,成交额同比增长61.58%。
无疑,山东对于科技企业的政策支持,将会帮助它持续获取更多智慧城市相关企业的信任。
此外,山东还与各大科技公司开展合作。
山东省会城市济南市,早在几年前就与浪潮集团展开了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了济南市城市大脑的建设;
青岛作为山东智慧城市的典型城市,也与部分企业在智慧城市的细分领域展开了合作,比如,即墨区在常见的一些智能基础项目上,与京东城市合作增加了蔬菜新零售项目"菜篮子"。
青岛本地企业海尔,在工业互联网领域也处于国内领军地位。
……
在今年9月,山东省与腾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构建、数字平台搭建等方面展开合作。
在最新发布的文件中也表示,将探索举办全国性高端峰会,提升山东新型智慧城市品牌知名度。
可见,山东不仅想要打造一个群众认可的新型智慧城市,同时也想借智慧城市建设,将”好客山东“这个IP打造的更响亮。
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
全文如下: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指导意见。
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2年,全部市和80%的县(市、区)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DB37/T3890)三星级以上;2025年,全部县(市、区)达到三星级以上,全部市和60%的县(市、区)达到四星级以上,力争打造3个以上的五星级标杆城市。
(一)管理架构。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负责总体设计、标准制定、考核评价、示范推广等。各市、县(市、区)政府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结合实际分级分类开展建设工作。各级大数据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任务落实。(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
(二)技术架构。省级统筹推进“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建设,构建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和综合指挥平台,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汇聚共享开放,实现各级、各部门智慧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市级负责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平台上移,应用下沉”原则,县级基于市级“城市大脑”开发部署特色智慧应用,确有需要的可结合实际建设“城市大脑”并与市级联通。(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
(三)深化“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流程再造和“一次办好”改革,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年底前,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优化“爱山东”APP功能,推动高频民生服务事项全部“掌上办”,2020年年底前,实现“一部手机走齐鲁”。(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
(四)加快“一号通行”。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2021年年底前,实现“一号认证、全省通行”。以“一号”为索引,加快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营业执照等证照信息电子化,推动在政务服务、出行、就医、入学等场景应用。(省大数据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各市政府)
(五)改进智慧出行服务。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加快城市交通信号灯、电子标识等智能升级,应用绿波带、交通诱导屏等智能管控方式,提升通行效率。整合城市停车资源,开发智慧停车应用,实现资源统筹利用和信息精准推送,建设“全城一个停车场”。2022年年底前,打造一批无感支付、反向寻车、先离场后付费等智慧停车应用案例。(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政府)
(六)强化智慧教育服务。加强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2022年年底前,全省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不动产等数据资源,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精准推送、证明材料线上提交、入学报名“掌上办”。(省教育厅,各市政府)
(七)优化智慧医疗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开展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加快实现号源共享。在各级医疗机构普及移动支付,推广诊间结算、先诊疗后付费新模式。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医学影像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发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作用,开展临床辅助诊断等服务。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提供在线问诊、网上配药等服务。2020年年底前,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率先实现检查检验“一单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八)完善智慧文体服务。推进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设,加快文旅行业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互联网售票、电子验票和无感入园。深化体育场馆、器材设施资源共享,推进网上查询、预约,打造“15分钟健身圈”电子地图。(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各市政府)
(九)探索特色智慧服务。深化社保卡应用,推动相关领域身份认证、缴费及资金发放等“一卡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智慧化,2020年年底前,实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异地经办业务的“全省通办”。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行“交房即办证”模式。鼓励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便民惠民智慧化服务,注重开发满足特殊群体需求的特色应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各市政府)
(十)提升市政综合管理能力。深化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市容秩序、市政管网、建筑能耗、垃圾分类等领域应用,实现对城市范围内基础设施、环境、建筑等的动态监测。加快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2022年年底前,省、市、县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各级平台互联互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
(十一)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能力。结合“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统筹视频监控资源,2022年年底前,各市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体系。推动智慧安防社区、城市生命线等综合安全运行感知物联网应用,提升城市运行安全感知能力和智慧安防水平。(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
(十二)提升应急协同指挥能力。整合应急、公安、消防、气象、交通、城管等领域信息资源,建设智能感知、快速反应、精准指挥、科学决策的一体化综合指挥体系,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科学决策和快速处置,2021年年底前,建成省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基本实现全省指挥调度“一盘棋”。(省大数据局、省应急厅等,各市政府)
(十三)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因地制宜设置和改造环境感知、状态监测、信号传输、运行控制等智能设备,提升大气、水、生态、核与辐射等环境要素及污染源的全面感知、实时监测和自动预警能力,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省生态环境厅,各市政府)
(十四)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推进基层智能网格建设,加快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各领域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实现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2021年年底前,全省建成300个左右智慧社区(村居);2025年年底前,全省建成5000个以上智慧社区(村居)。(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
(十五)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创新应用,将应用场景需求转化为产业发展新动能,打造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
(十六)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围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推动轨道交通、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领域研发制造,加快智慧物流、电子商务、数字文创等数字服务业发展,推进传统产业、产品智能化改造升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各市政府)
(十七)畅通信息通信网络。扩容升级光纤网络,优化骨干网络结构,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提升网络传输承载能力。全面推进5G网络部署与规模组网,推动公共资源向5G基站免费开放,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覆盖。利用窄带物联网、增强机器类通信、远距离无线传输等技术,加快物联网络建设与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政府)
(十八)加快数据中心建设。统筹规划数据中心建设,提高政务和公共服务领域数据中心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化数据中心,2022年年底前,打造30个以上的绿色数据中心。优化边缘计算节点布局,建设边缘计算节点资源池,满足各领域敏捷连接需求。(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政府)
(十九)完善智慧市政设施。推动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和数字化改造,鼓励建设智慧杆柱。推动综合管廊智能化建设,推广智能井盖应用。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智能充电服务平台,2022年年底前,全省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政府)
(二十)构建城市数字底座。统筹利用城市感知识别、网络传输、计算存储设施,多维度收集城市数据,推动城市资源数字化,加快创建数字孪生城市模型,全面支撑城市智慧化应用。(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
(二十一)强化政策扶持。各级要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引入社会化资本,建立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和可持续运营模式。建立高端智库,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二十二)鼓励试点创新。扩大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建设“千城千面”、节约务实、群众认可的新型智慧城市。探索举办全国性高端峰会,提升山东新型智慧城市品牌知名度。(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
(二十三)加强安全防护。采用安全可靠技术,提升城市运行系统防攻击、防篡改能力。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强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保障,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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