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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标准体系建设到测试道路管理,上海扩大31.6公里自动驾驶车路测范围

本文作者:利荣 2018-09-18 17:05
导语:大路考路段延长。

从标准体系建设到测试道路管理,上海扩大31.6公里自动驾驶车路测范围

9月18日,上海市发布了第二阶段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测试道路将在安亭、临港地区规划建设,包括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产业园区主干道共十二条道路,共计31.6公里,分别是嘉定区新开放5.5公里,临港地区新开放26.1公里。

加上第一阶段的5.6公里,目前上海累计开放测试道路已达到37.2公里,其中,嘉定区新开放11.1公里将聚焦于推进乘用车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测试,临港地区新开放26.1公里将聚焦于推进商用车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测试。

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荣文伟表示,现如今还有超过90家的企业报名申请上路测试,申请的企业中,除了整车厂商外,还包括一部分专注于智能网联驾驶系统的企业。

从标准体系建设到测试道路管理,上海扩大31.6公里自动驾驶车路测范围

其实,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上的布局在今年3月份就开始了。

继北京之后,3月1日上海出台了《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在嘉定区划定了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 5.6 公里开放测试道路。

此外,上汽集团、蔚来汽车、宝马汽车三家车企在上海开放测试道路先后获得测试牌照,累计安全测试超过上万公里。雷锋网了解到,上汽集团和蔚来汽车等两家车企测试时长达到130小时,测试里程已超过3000公里,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生交通违法事件及安全事故。

从标准体系建设到测试道路管理,上海扩大31.6公里自动驾驶车路测范围

为更好地管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推进工作小组,负责道路测试办法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组织成立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评审专家组,定期召开专家组评审会议,对测试主体提出的道路测试申请进行论证,形成专家组意见。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智能网联汽车)受推进工作小组委托作为第三方机构,受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主体提出的测试申请,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

下一步计划,上海将根据测试需求发放更多的测试牌照和开放更多的测试道路,进一步形成乘用车、商用车同步推进的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布局,加快智能网联汽车的商业化落地。

据雷锋网新智驾了解,智能网联汽车在关键技术研发、产业链布局、测试示范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从国家到地方,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

  • 2017年12月29日,国家工信部发布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主要针对智能网联汽车通用规范、核心技术与关键产品应用,指导车联网产业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构建包括整车及关键系统部件功能安全和信息安全在内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 2017年12月,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文件,主要规定测试主体应在自动驾驶测试车辆上张贴自动驾驶测试标识,不得搭乘与测试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道路上进行制动测试。测试过程中应严格根据测试计划进行测试,不得超区域超时段进行测试;

  • 2018年1月,保定市发布的《关于做好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测试主体应定期向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服务中心和市智能交通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完整体现测试全过程的测试报告;

  • 2018年3月,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规定测试期间,测试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放置试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张贴测试标识,测试驾驶人应当遵守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求,随车携带测试通知书,并严格依据测试通知书载明的测试时间、测试路段和测试项目开展测试工作。测试驾驶员每工作2小时休息0.5小时,且每人每天累计进行测试工作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

  • 2018年3月,重庆市发布《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测试车辆需在车身张贴醒目的自动驾驶测试车辆标识,测试期间车辆不得出现影响行驶安全的技术变更,测试过程中测试车辆不得搭乘与测试无关的人员与物品,且测试驾驶员每天累计进行测试工作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

  • 2018年4月,长沙市发布了《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测试车辆必须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方能行驶,车身应以醒目的颜色标识自动驾驶测试车辆字样,测试过程中测试车辆不得搭乘与测试无关的人员与物品,且测试驾驶员每天累计进行测试工作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

  • 2018年4月,长春市发布《长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测试主体应当在测试车辆上放置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张贴智能网联测试显著标识,不得搭乘与与测试无关的人员与物品,测试驾驶员每工作2小时要休息0.5小时,且测试驾驶员每天累计进行测试工作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

  • 2018年5月,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关于规范智能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测试主体必须按照规定,在测试车辆指定位置放置临时行驶车号牌并招贴醒目的自动驾驶测试车辆标识,测试过程中测试车辆不得搭乘与测试无关的人员与物品;

  • 2018年6月,广州市发布《广州市关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测试车辆在测试期间,不得搭乘与与测试无关的人员与物品,不得进行制动测试,大型车测试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 2018年7月,天津市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对发放测试通知书的测试主体,办理测试车辆临时行驶车号牌,测试车辆在道路测试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办理;

  • 2018年7月,济南市发布《济南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试管理办法》,对测试主体提出单位性质、业务范畴、事故赔偿能力、测试评价能力、远程监控能力、事件记录分析能力及符合法律法规等7个条件。

从国家到地方出台的路测法规中,均明确了测试车辆、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测试管理、测试路线基本要求,发布了测试申请、审核程序、交通违法以及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最后在雷锋网新智驾看来,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的大势不可扭转,随着各地政策的出台,各大企业也正在把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作为重大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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